本网讯 5月16日下午,美术学院(陈介祺金石书法学院)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校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赵加强列席指导。会议指出,《条例》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理论、实践、制度成果上升为党规党纪,进一步彰显了我们党坚持刀刃向内、把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深入理解和把握政治纪律的重要性,对每一名共产党员来说,不仅是政治要求,更是行动指南。教师第一党支部书记王发富、第二党支部书记李旭昌分别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重点交流发言。学院党委书记仉新刚作总结,并就学习贯彻好新修订的《条例》提出要求。赵加强作点评发言,认为此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准备工作充分,学习主题鲜明,交流发言能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他要求,要保持学习的时、效、度,做到及时学、联系实际学,在学习中坚持问题导向、业绩导向、目标导向。系统谋划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学院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的强大动力,为学院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纪律基础。现代农学院党委相关负责同志,山东省政协委员、美术家协会副主席、美术学院院长王勇列席旁听,美术学院(陈介祺金石书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文/图:陈菲菲/楚方民 编辑:郭然 编审:王珍)
发布时间:2024-05-22本网讯 为扎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5月21日,学校邀请中国会计学会审计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省省级重点学科会计学带头人、山东省教育审计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梁星教授作了题为“防范廉政风险 强化党纪学习”的专题讲座。党委委员、副校长王成端、任立春,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赵加强,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张晓静出席活动。梁星教授从典型案例、风险分析、防范措施三个部分对高校基建等相关风险作了系统全面的介绍,讲座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王成端在总结讲话中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要深刻认识当前高校在基建、科研、后勤、招标采购、资产等方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时刻保持防范重大风险的警惕性,不断提升防范风险能力;要紧盯重点工作,促进各类监督协同联动。要把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实与具体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强化纪法学习,提高拒腐防变内生动力。要深入开展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用心学纪、准确知纪、自觉明纪、严格守纪,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深化“清廉潍院”建设。本次活动是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体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学校“青廉课堂”和廉政教育的实际举措,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底线,廉洁从业具有重要意义。全体处级干部,相关党支部书记,纪检监察、科研、资产、财务、审计、后勤、基建、招投标等单位全体人员参加活动。(文/图:徐安娜/张蒙蒙 编辑:郭然 编审:王珍)
发布时间:2024-05-21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严明组织纪律的重要意义是什么?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怎样通过纪律条款保障党章所确立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事业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条例》在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上做了哪些规定?学习《条例》强化组织意识、增强组织观念,要重点把握好哪些方面?我们党强调严明组织纪律、增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有何重要意义?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严明组织纪律,增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严明组织纪律始终是党的事业发展进步的可靠保证。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组织纪律建设,党的二大通过的第一部党章就写入了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等内容,初步确立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正式提出了“四个服从”这一重要组织纪律……回首百年党史,我们党栉风沐雨,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成为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重要保证。严明组织纪律是解决大党独有难题、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阐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明确提出“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其中就包括“以锻造坚强组织、建设过硬队伍为重要着力点”,落实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必须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严明组织纪律是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重要保障。要把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需要凝聚起全党的智慧和力量,这就必然要求进一步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保证全党上下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步调一致向前进,为加快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提供保障。进入新时代,我们党积极应对组织纪律建设中存在的新挑战、新问题,把组织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组织纪律规范,为推动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供坚强纪律保证。有力推动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执行。2015年《条例》聚焦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四个服从”具体要求,新增对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等行为的处分条款。2018年《条例》结合执纪实践中查处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突出问题,增加了对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这些规定,有力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把“四个服从”的要求落到实处。有力保障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党的组织路线为新时代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供了科学遵循,为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供了重要保证。2015年《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增写关于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处分规定。2018年《条例》进一步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违纪行为进行细化。此次修订《条例》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服务国家人才强国战略要求,新增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等违纪条款。上述规定,有利于推动各级党组织按照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着力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更加全面规范地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力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性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基础。2015年《条例》增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违规取得国(境)外居留权或者外国国籍、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等违纪条款。此次修订《条例》着眼提高党员党性觉悟、强化党员意识,对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超出批准范围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同时,对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根据情节轻重设置了纪律处分条款。上述条款的修订完善,不断强化全体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引导党员干部摒弃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做到对党绝对忠诚。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条例》怎样通过纪律条款保障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贯彻执行?一是贯彻落实“四个服从”。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党章明确“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并规定了“四个服从”等民主集中制的六项基本原则。《条例》始终坚持贯彻党章要求并予以细化,比如,明确了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纪律责任,规定了对党员拒不执行组织人事安排等决定的处分条款,等等,落实了党章的要求。二是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章要求,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条例》结合监督执纪中查处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对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等行为的处分规定。选人用人是政治生态的风向标,《条例》在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上做了哪些规定?实践中如何把握适用?为政之道,首在得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来抓。2018年《条例》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等要求,在违规选任干部处分条款中增加了“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具体情形,着力纠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018年《条例》施行后,对于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选人用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监督执纪实践中也发现,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讲原则、不敢斗争,搞好人主义,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为官不为、遇事争功诿过、不敢担当甚至“躺平”等问题听之任之,严重阻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损害党员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此次修订《条例》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具体要求,新增第八十五条,明确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存在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等处分或者其他避重就轻作出处理行为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通过充实惩戒规定,有助于更好推动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促进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强化组织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对于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要重点把握好哪些方面?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强化组织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对于党组织来说,首先,严守各项纪律和规矩。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下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上级党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其次,保障组织功能发挥。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民主集中制、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动党的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要切实加强党组织对各领域社会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把准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要着力提高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质效,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吸收进来、组织起来,增强党组织肌体活力,让组织体系的经脉气血更加畅通。要增强思想引领力强化理论武装,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增强志气骨气底气,紧紧凝聚在党的旗帜之下,等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对于广大党员来说,一要强化党员意识。要始终保持至纯信仰,时刻把自己置于党组织之下,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要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如实说明问题,对组织讲真话、讲心里话,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二要坚决听党指挥。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三要增强底线意识。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将学习《条例》和适用《条例》有机结合起来,心存敬畏、守住底线,不越雷池半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破坏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等行为敢于亮剑,铁面执纪。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在强化组织意识、增强组织观念上带好头做表率。首先,要带头加强党性修养,以身作则自觉做遵规守纪的表率,示范引领带动“绝大多数”。其次,要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把坚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作为加强组织纪律性的重要途径和方式,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等,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下大力气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再次,要严格落实组织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发扬民主、善于集中团结、敢于担当负责,杜绝“家长制”和“一言堂”;班子成员要积极建言献策,参与和维护集体领导,发挥好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以及个人有关事项时,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严格执行党的干部政策,落实关于选人用人的规定。最后,要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纪律管理教育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纪律教育,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关键少数”强化纪律教育,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包括组织纪律在内的各项纪律严起来、硬起来。(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5-21本网讯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学校化学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坚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积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着力提升学习研讨覆盖面,注重融入日常和学用结合,以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全面提标、提速、提质、提效。坚持深研细照,强思想、铸忠诚。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化学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个人自学、党委学习研讨、党支部集中学习等9种学习方式,提出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宣传报道、力戒形式主义等3项要求。学院党员干部围绕深入学习《条例》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对照原文反复研读,充分利用共产党员网等线上学习资源,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检视问题和不足,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不断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坚持深学细悟,强引领、把导向。注重营造学习氛围,在学院网站、“扬帆化海”微信公众号设置党纪学习教育专栏,及时转载共产党员网等平台发布的权威解读文章和网络课程资源;在学院办公中心区域制作摆放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展板,持续营造线上线下党纪学习教育的浓厚氛围。党员处级干部对照《条例》认真审视自己,系统梳理分析廉政风险点,充分发挥“关键少数”领学促学作用,认真参加学校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警示教育现场教学带头逐章逐条学《条例》,带动广大党员逐章逐条深学细悟。学校党委书记徐梅为师生代表讲纪律党课后,学院党委、各党支部第一时间通过集体研讨等形式交流心得体会,从党课中汲取力量,推动学院党纪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学到深处。坚持靶向施教,强素质、提修养。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条例》原文和权威平台的党纪学习教育资源为主要学习内容,定期开展集体学习研讨。各支部把《条例》作为常态化学习内容,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做到学习教育党员全覆盖。目前,学院党委书记和3个党支部书记均为师生党员讲纪律党课。注重理论解读,邀请马克思主义学院孙安忠老师作题为《强化党建引领,严守纪律底线——做让党和人民放心的高校教师》专题授课,详细解读《条例》,引导教师党员强化党建引领,严守纪律底线,争做让党和人民放心的高校教师。坚持以案为鉴,强震慑、固防线。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共产党员网等线上警示教育资源,组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引导师生党员对照检查、自省自律,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学院党委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形式、党支部以主题党日的形式组织集体观看《零容忍》《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等电视专题片,及时交流观后感,以案为鉴。注重以现场教学提升学习效果,组织师生党员参观“鸢都清风—潍坊市廉洁文化展”,进一步强化师生党员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学以致用,强作风、促发展。注重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教师党员干事创业、学生党员勤奋学习增长本领的实际行动,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体现在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中。坚持以高质量党建统领学院全部工作,做好有组织的教学和科研。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学院赴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山东海化、万华化学开展对接交流,推动校所合作、校企合作。国家一流课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全国一级学会获奖等工作有序推进,有望实现新的突破。积极打造“学在化院担当实干”党建工作品牌,落实考研成功学生党员担任大二班级“驻班党代表”制度,提升学生党支部育人功能。学生党支部扎实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设立校园文明停车“党员先锋岗”,引导学生党员、学生骨干开展志愿服务。学生党支部带动学院学生会主动开展教室课表整理张贴、对“教室长明灯”说“不”等活动,积极为同学办实事、办好事。持续加强学风建设,学院考研率今年再次超过40%。系统谋划,统筹调度,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精准施策,分类指导,挂图作战,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截至目前,毕业生去向落实率、高质量就业率双双排名全校第一。下一步,化学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将持续深化《条例》学习,创新学习形式,不断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师生党员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将党纪学习教育与重点工作深度融合,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学院师生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以实际行动做到强作风、促发展。 (文:马永生 韩靖雯 编辑:庄梦琦 编审:王珍)
发布时间:2024-05-21本网讯 5月16日,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党委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报告会,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苗金春列席并讲话。报告会特邀马克思主义学院何建朋老师作题为《铸牢党的纪律意识 建设坚强战斗堡垒——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专题报告,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及其纪律建设,《条例》修订的背景、特点、意义和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实效的着力点三个方面讲授了一堂生动的党纪学习教育课。苗金春在总结讲话时强调,此次报告会准备充分、主题鲜明、思考深刻,是一次成功的、高质量的党纪学习教育活动。他对下一步如何继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提出要求,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确保党纪学习教育高质量开展、高标准推进;要紧盯党纪学习教育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要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体现到学校高质量发展全过程,齐心协力书写学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机械与自动化学院负责同志,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各支部党员代表参加活动。(文/图:刘程爱 编辑:魏霄 编审:王珍)
发布时间:2024-05-17本网讯 5月14日,歌尔科技产业学院党委书记赵鹏俊以“强化党纪教育 守住清廉底线”为主题,为学院全体教师党员讲专题纪律党课。会上,赵鹏俊从党纪教育的重大意义、当前党纪教育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加强党纪教育的措施和方法等方面,系统阐述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和实践路径,并对学院下一步持续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提出明确要求。要深刻认识党中央决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严格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学校党委工作要求,不断创新学习形式,丰富活动载体,坚持不懈抓好党纪学习教育。要以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全体师生干部积极参与党纪教育活动,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严守党的纪律纪律规矩,切实提高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为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文/图:朱琳/宋卓 编辑:魏霄 编审:王珍)
发布时间:2024-05-17本网讯 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5月14日,化学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开展“学条例 明底线”主题党日活动。学生党支部书记马永生主持活动,支部全体党员及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根据支部集体学习计划安排马永生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49—76条。支部全体同志集体观看了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第一集《不负十四亿》,以视频教学强化纪法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学生党员的思想防线,培树新风正气。学纪知纪,方能明纪守纪。化学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将持续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学生党支部特点,创新党纪学习方式,确保教育活动紧密贴合学生实际,通过实践教育活动提升学习热情与效果,强化学生党员对党纪的深刻理解与自觉遵守,为培养遵规守纪、干净纯洁的合格党员奠定坚实基础。(文/图:田志丹 编辑:王慧婷 编审:王珍)
发布时间:2024-05-15本网讯 5月13日,化学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家辅导报告会,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赵卫红出席并讲话,报告会邀请了马克思主义学院孙安忠老师主讲,孙老师以《强化党建引领,严守纪律底线——做让党和人民放心的高校教师》为题,结合丰富的案例,详细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主旨要义、主要特点、重要作用和重点条款,激发新时代教师党员要强化党建引领,严守纪律底线,争做让党和人民放心的高校教师。赵卫红指出,孙安忠老师的辅导报告,站位高远、学理性强,应用的案例与学校、学院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非常注重学习成果转化,真正做到了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报告的选题、角度符合高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要求,对我们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思政课建设作出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有帮助。她要求,学院党委要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学习定位要“准”,要聚焦政治学习定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学院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学习形式要“活”,要把个人自学、集体研讨作为主要形式,适当组织现场教学、辅导报告等学习形式。要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拓宽学习渠道,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吸引力。学习质效要“高”,要立足实际,紧密结合学校、学院重点工作,把解决事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把科学理论转化为防范化解风险的思路举措,转化为推动学校、学院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学校党委宣传部、数学与统计学院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参加,学院处科级领导干部、师生党员代表20余人聆听报告。(文/图:张洪艳/田志丹 编辑:王慧婷 编审:王珍)
发布时间:2024-05-15本网讯 5月13日,学校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第二次会议。校党委副书记、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主任王守全主持会议并讲话,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副主任赵加强,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副主任张晓静出席会议。会上,赵加强传达了省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有关文件,与会人员围绕深入学习《条例》、用好警示教育资源、开展典型宣传等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王守全对学校党纪学习教育下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高站位谋划,充分发挥工作专班作用,深入研究开展工作的措施办法,确保规定动作落实落细。二要高标准推进,要按照方案和配档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调度督导,形成工作合力。三要高质量见效,突出学用结合,根据高校教师、学生党员等群体的突出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工作专班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化学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文/图:王鹏/郭然 编辑:郭然 编审:王珍)
发布时间:2024-05-14本网讯 为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5月12日,化学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组织师生党员赴潍坊市博物馆参观“鸢都清风——潍坊市廉洁文化展”,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现场教学。学院党委书记徐加金、副书记张骞参加活动。展览以我市廉洁文化发展历程为主线,分为“千秋咏清廉”“非遗载清廉”“万卷颂清廉”“史鉴润清廉”“翰墨抒清廉”“家风传清廉”六个版块,既有蕴含清廉元素的书画、文物、“非遗”等静态展品,也有阐释清廉家风的视频作品,时间脉络上贯通古今,展陈方式上动静结合,板块之间衔接顺畅,令人耳目一新。馆藏文物“活起来”了,廉洁文化“立起来”了,师生党员们边走边看,接受沉浸式廉洁教育,在自省自警中增强了廉政意识,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本次现场教学活动既是一堂生动的廉洁文化课,也是一次“沉浸式”的党性教育,师生党员在参观学习传承廉洁文化、弘扬清风正气中,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了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党员们纷纷表示要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以正确政绩观和实干担当创造实绩,将党纪学习教育激发出的满腔热情努力转化为做好教学科研、教育管理和学习工作的强大动力,为推动学校和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文/图:田志丹/韩靖雯 编辑:王慧婷 编审:王珍)
发布时间:2024-05-13本网讯 为扎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5月9日,学校组织处级干部前往潍坊市廉政教育中心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教学,进行思想洗礼。校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赵加强,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张晓静参加活动。在讲解员的引导和解说下,同志们依次参观了序厅、正气浩然、正风肃纪、正法直度、正己明法、正道直行等主题展厅,回顾了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光辉成就以及潍坊历史上清官廉吏、革命先驱的清廉故事;观看了近年来违反党的纪律的典型案例,领会了“贪廉一念间,荣辱两重天”的深刻含义。此次活动全方位、多视角地给参观人员上了一场触碰心灵、直击内心的廉洁教育课。同志们认真倾听,不时驻足观看,凝神深思。参观结束后,全体党员高举右拳,重温入党誓词。近年来,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机关注重发挥警示教育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全校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大家纷纷表示,要以此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自觉学纪、准确知纪、心中明纪、严格守纪,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实际成效。时刻严于律己,保持清醒头脑,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始终做到以案为戒、警钟长鸣。(文/图:徐安娜/徐安娜 李可杨 张灏 编辑:郭然 编审:王珍)
发布时间:2024-05-09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先要弄明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各项要求。如何理解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政治纪律的核心要求是什么?讲政治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条例》怎样通过刚性约束保障全党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如何理解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政治纪律的核心要求是什么?旗帜鲜明讲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也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政治优势。党章第三条关于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明确规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六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牵头管总的,如果政治纪律立不起来、严不起来或者执行不到位,势必导致其他纪律全面失守,党就会陷入软弱涣散的境地。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再次明确要求,突出“两个维护”深化政治监督,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条例》的历次修订,也可以看出不断明确和完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导向。这说明,我们党在与时俱进地将全面从严治党丰富实践经验和重要理论成果转化为纪律规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首先,这是因为遵守政治纪律为遵守党的其他纪律提供了根本指引,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来看,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如果任其发展,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如果不遵守政治纪律,那么对其他纪律的遵守也会失去指引和方向,失去根本和灵魂。其次,政治纪律是政治建设的重要保障,它通过指明政治方向、树立政治标准等,保障了党的政治建设的顺利开展;通过明确禁止性、限制性规定和具体惩戒,给各级各类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出负面清单,为推进政治建设提供纪律保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最核心要求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两个确立”“两个维护”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在革命性锻造中形成的共同意志,是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形成的最重要政治成果,具有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持久性意义。《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此次修订《条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我们要充分认识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极端重要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与党中央同心同德,真心爱党、时刻忧党、坚定护党、全力兴党,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讲政治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条例》怎样通过刚性约束保障全党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条例》开宗明义,将“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作为制定条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了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在总则中,突出纪律处分工作遵循的首要原则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着重强调要“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等等,这些都明确了《条例》确保全党讲政治的监督保障作用。讲政治不能空喊口号,必须通过具体行动来体现。此次修订《条例》对党员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方面提出了更具体、刚性的要求,主要体现在第六章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的调整上。第五十六条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在定性上从违反工作纪律调整为违反政治纪律,要求更加严格。此外,第五十六条还增加了“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的”处分情形,主要针对一些党组织和党员无视大局、只顾局部,搞“选择性落实”的问题,为全党服从中央、地方服从全局,上下一条心,劲往一处使,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提供了纪律保障。第五十七条增写对“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处分规定,把较为抽象的政绩观问题予以具体化,将处分依据进一步明确化。同时,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从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调整为违反政治纪律的从重或加重处分情形,理顺了逻辑关系,严格了纪律要求。如某县委原书记谭某为打造所谓县城建设新亮点,脱离实际,不顾财力,在县政府建议暂缓、部分县委班子成员反对的情况下,强行决定修建历史文化墙项目,将县城主干道上使用不久的路灯换成单价较高的“橘灯”,总耗资上亿元。其行为背弃初心使命,背离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妄图捞取政治资本,本质上是违反政治纪律。2018年《条例》已对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大政方针或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做出了明确规定。此次修订又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体现了对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项部署要求的坚决落实。通过严明纪律要求,推动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到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肩负的政治责任,更加积极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同时,也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进一步挖掘这些表象行为背后的政治危害,有助于更加精准定性量纪。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4-05-08Powered 潍坊学院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电话:0536-8785616
投稿信箱:xinw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