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了哪些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此次修订对工作纪律作出哪些充实完善?党员干部如何将这些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规范履职用权?《条例》规定了哪些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此次修订对工作纪律作出哪些充实完善,具备什么样的实践指导作用?《条例》主要规定了5个方面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一是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主要包括3种,首先是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新官不理旧账”,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等行为;其次,《条例》与问责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规定相衔接,规定了在公务活动用餐或者单位食堂用餐管理、机构编制、信访工作、执行党纪、问责、统计工作等具体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最后,兜底条款规定了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二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拍脑袋”决策、“一刀切”执行、搞文山会海、把“痕迹”当“政绩”等突出问题,以逐项列举方式,明确需要予以处分的行为。三是违规干预插手行为。《条例》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规定相衔接,规定了对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功勋荣誉表彰奖励等活动的处分条款,还增写了按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登记行为的处分规定。四是泄露组织秘密行为。《条例》规定了对泄露、扩散、打探、窃取党组织秘密行为和私自留存党组织相关资料行为,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泄露试题、考场舞弊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处分。五是违规出国(境)和国(境)外违规行为。《条例》规定了对违规谋求公款出国(境)行为,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变更路线行为,在国(境)外违反当地法律、习俗行为的处分条款。《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共20条,此次修订增写7条、修改6条,是增写条文最多的一章,充分体现新时代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增写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对公务活动、单位食堂餐饮浪费管理失职,不履行报告和登记义务,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以及滥用问责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不断充实完善的规定将更好发挥实践指导作用:一是旗帜鲜明地为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亮出标尺、划出底线。《条例》聚焦监督执纪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反工作纪律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有利于党员干部在履职过程中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行动自觉。二是促进党员干部敢于斗争、正确履职。《条例》及时回应突出问题,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以及违反信访、统计、问责等工作规定行为作出处分规定,有助于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规范用权,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是引导党员干部养成简朴之风。《条例》对餐饮浪费行为作出处分规定,有益于党员干部弘扬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优良传统,带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四是推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从严从实。《条例》将原来一些适用兜底条款处理的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列举出来,使之成为具体的纪律条款,从而使工作纪律边界更加明确、清晰,推动监督执纪更加精准、规范,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党和人民事业的大敌,有哪些突出表现,其危害是什么?《条例》为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了哪些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顽瘴痼疾,时有发生、防不胜防,要持续抓、反复抓。”从办案、巡视和调研发现的问题看,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为:一是工作浮于表面,务虚不务实。二是不尊重客观实际任性用权,急功近利、违规决策。三是片面理解、机械执行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看问题、干工作忽视实际情况,罔顾客观规律,盲目硬干、“穷折腾”、搞“花架子”。四是文多、会多、检查多、考评多、材料多“五多”现象依然突出,有的为规避有关要求,红头文件少了,便函、电话、微信多了,“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仍未彻底解决。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在新征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认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重危害:一是贻误工作。面对工作任务,装装样子、走走过场,工作任务就会层层落空,发展规划就会仅仅停留在纸面上,不仅贻误发展机遇,还浪费国家资源。二是破坏党群关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历来是我们党和人民的大敌。不顾群众的需求和意愿,不关心群众的困难和疾苦,就像一堵无形的墙,隔离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三是败坏社会风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虚不务实,浮躁虚夸,或者营造声势、摆官架子,或者随意决策、乱发指令,或者数字造假、搞假政绩,在党内和社会上均会产生严重不良影响。《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作出处分规定,共6项:一是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二是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三是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四是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五是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六是工作中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存在上述行为,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根据具体情节,给予党纪处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干预插手行为与规范用权的要求背道而驰,为体系化纠治这一问题,《条例》设置了哪些条款?《条例》设置了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纠治违规干预插手行为。其中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是由2018年《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修改而来,仍是纠治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司法、执纪执法、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表彰奖励等活动的行为,但要求更为严格,比如将适用对象由“党员领导干部”扩展为全体党员,对象上全覆盖,体现了“管全党、治全党”的坚定决心。第一百四十三条系新增条款,规定了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的纪律责任,双向施治,使得对违规干预插手的治理链条更为完整,纠治更加体系化。《条例》为督促党员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完善了哪些规定?党员干部如何将这些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履职?党的二十大强调,要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针对一些干部满足于做太平官,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上交等突出问题,《条例》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鼓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分别在总则和分则部分完善有关规定。在总则部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纪律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第十九条规定,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不予党纪处分,还规定了对没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行为不追究党纪责任的具体情形,激发党员干部正确立身做事、积极担当作为。在分则部分,第一百三十一条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以及“新官不理旧账”的处分规定,防止领导干部以班子换届、岗位调整为借口,对遗留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着眼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规范用权,增加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行为的处分规定,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心怀“国之大者”,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正确行使权力、积极促进发展。第一百三十七条增加对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处分规定,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促进党员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激发积极履职的内生动力。人生有了信仰,才会拥有精神的依靠和前进的动力。党员干部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强化宗旨意识,不断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二是加强党纪学习,增强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行为自觉。要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加强对《条例》的学习,掌握核心要义、把握精神实质,真正将党纪国法刻印在心,自觉置身于纪律规矩之中,以铁的纪律来规范言行。三是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增强时刻检视己身的思想自觉。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具备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不断锤炼过硬作风,及时检视自己是否存在得过且过、敷衍塞责、懒政怠政等问题,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勇于向自己“亮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7-18本网讯 近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激励全校党务工作者锐意进取、担当实干,学校党委组织举办了首届党务工作者素质能力大赛。在前期各院级党委初赛基础上,7月4日,大赛决赛在天一楼落幕,纪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团委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担任评委,来自各党委的组织员与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共49人参加决赛。大赛包括主题微党课展示、党务工作情景模拟、党建工作以案说理3个项目,围绕党的理论要点、党建实务操作、典型经验做法,聚焦微党课设计讲解、党建工作规范展示、真实案例创新启示,着力通过技能大比武,引领全校党务工作者增强自身本领、提高工作水平。经过激烈角逐,最终决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9名、三等奖18名、优秀奖9名。大赛是学校党委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的实际行动,也是深入推进“一融双高”,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一次崭新尝试。参赛单位广泛发动,着力加强培训选拔,注重融入党员教育管理,推动党务工作者提升理论素养、实践能力。参赛选手精心准备,积极以赛促学、以学促干,在比赛中展现了扎实的党务工作基本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下一步,学校将本次大赛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文/图:孙玉敏 翟超/张梦真 编辑:王慧婷 编审:刘效磊)
发布时间:2024-07-05本网讯 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提升党员廉洁意识和党性修养,近日,法学院组织党员赴峡山郑公家风书院廉政教育基地、卢志英烈士故居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系列活动。在郑公家风书院、郑公祠,法学院党员深刻领悟郑玄注解的《周礼》“六廉说”(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切实感受郑氏家风家训的深远影响,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廉洁修身的精神力量。在卢志英烈士故居,全体党员面向党旗、高举右拳,在学院党委副书记王秀慧带领下重温入党誓词。各位党员在仪式中深受鼓舞,明确当常怀律己之心,守好清廉底线,将纪律规矩转化为党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此次廉政教育不仅是一次党性教育的洗礼,更是一次心灵的触动。各党员深刻认识到了务必夯实清正廉洁的思想根基,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下一步,法学院党委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筑牢全体党员底线意识,绷紧纪律之弦。(文/图:姜作冰 张予甯/刘雪乾 编辑:庄梦琦 编审:王珍)
发布时间:2024-07-05本网讯 为切实增强广大党员的纪律意识和廉洁观念,持续加强党员干部的党纪廉洁教育。近日,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党委组织学院全体师生党员赴潍坊市博物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现场活动。在讲解员的引导和解说下,全体师生党员依次参观了“千秋咏清廉”“非遗载清廉”“万卷颂清廉”“史鉴润清廉”“翰墨抒清廉”“家风传清廉”六个板块,从历史的角度学习了崇廉尚廉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刻感悟了历史人物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修身之道。参观结束后,全体党员师生高举右拳,重温入党誓词。通过此次参观学习,全体师生党员表示自己对廉洁自律的理解更加深刻,在今后将不断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更好地遵守廉洁规定,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奋力谱写学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文图:刘程爱 编辑:李玉强 编审:王珍)
发布时间:2024-07-01自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潍坊学院生物与海洋学院把准目标要求、落实重点举措,结合教师职业特点、抓住学生党员这个“关键少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党纪学习教育活动。注重专题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不断推动学院党纪专题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教师党支部结合教师职业特点,将党纪学习教育与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和科研诚信教育相结合。支部书记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题,讲授党纪学习教育党课。一是领学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引导帮助党员教师筑牢党纪防线,加强自查自省,涵养高尚师德,做学生信任的“四有”好老师。促进党员教师将法律法规、党规党纪、学校规章与自己的本职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用实际行动诠释师德师风的真正内涵,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和神圣使命,以鲜明的政治态度、精湛的业务能力、坚定的学习信念,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践行对党忠诚,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贡献力量。二是领学学校《科研诚信建设与管理办法》。通过专项教育,加强科研团队的思想政治素质,提升科研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发创新热情和工作积极性;通过系统学习,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工作态度,形成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提升团队凝聚力,规范科研行为,确保科研工作的廉洁性和公正性;通过原文学习,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使科研工作遵循科学规律和道德规范,自觉维护科研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保障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学生党支部抓住学生党员这个“关键少数”,抓实抓细经常性纪律教育,把纪律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文化教育贯通起来,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学生党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支委会成员通过认真准备学习材料、制定学习计划,带领学生党员有效学习。一是抓好学习组织。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党纪学习教育重要任务,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交流研讨等形式,组织师生党员深学细悟,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二是抓出学习成效。党支部提前准备学习材料,综合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共产党员网专题网页、“党纪学习教育”专栏等多种载体和手段,强化培训解读和督促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案头书、掌中宝和必修课,反复学、深入学、结合实际学。三是丰富警示教育形式。结合大学生学习生活实际,通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和微电影,做到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教育引导党员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重点引导毕业生党员认真体会案例案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未来发展摆进去,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做到离开校园也要忠诚干净担当,无愧党员身份。“一念收敛,则万善来同;一念放纵,则百邪乘衅”。生物与海洋学院党委各支部要求党员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心存敬畏,警钟长鸣,坚持底线思维,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和推动学院重点工作开展紧密结合起来,示范带动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在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担当、作出新贡献。(文:张淑芝 孙海燕 编辑:王慧婷 编审:王珍)
发布时间:2024-07-01本网讯 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6月27日,继续教育学院党委组织党员干部前往“山东省党员教育现场教学基地”“潍坊市党员教育现场教学基地”——郑板桥政德教育馆开展现场教学,接受廉政教育和党性教育。在郑板桥政德教育馆,党员干部依次参观了“咬定青山不放松”“一枝一叶总关情”“七载春风在潍县”“宦海归来两袖空”“新竹高于旧竹枝”五个展区。参观过程中,大家认真聆听讲解员的讲解,仔细观看相关展品、图片、文字和影像资料,深入了解郑板桥为民、勤政、清廉、担当的政德文化,对他重视农桑、赈济灾民、案无留牍、室无贿赂、深受百姓爱戴的形象留下了深刻印象,被他“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为民情怀、“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坚守、“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坚定担当所感动,对他清正廉洁、勤政爱民、务实担当的精神表示钦佩。此次活动,让党员干部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大家纷纷表示,要学习郑板桥的清廉思想、为民情怀和担当精神,“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立足本职岗位,砥砺奋进,事争一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高的工作标准,为学校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文/图:曹寒青/王伦刚 编辑:王慧婷 编审:王珍)
发布时间:2024-07-01本网讯 为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廉洁观念,6月14日上午,美术学院组织师生党员前往潍坊市博物馆开展以“倡廉洁文化,强党性根基”为主题的党纪学习教育实践教学活动。活动中,在博物馆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全体成员通过参观丰富的历史文献、实物展示及多媒体互动等形式,认真了解潍坊地区历代廉政文化建设的成就与反腐倡廉的典型案例,深入学习廉洁文化的内涵与价值。学院党委书记仉新刚表示,此次实地教学是对党员干部的一次精神洗礼,全院党员同志要以史为鉴,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先辈的事迹中汲取力量,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清廉形象。此次实践教学活动,增强了教师党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纪律观念,激发了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廉洁风尚的决心。美术学院将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创新教育形式,丰富学习载体,确保党纪教育入脑入心,为培养德才兼备、清正廉洁的新时代人才奠定坚实基础。(文/图:王梦琪 编辑:郭然 编审:王珍)
发布时间:2024-06-24本网讯 为增强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实效,近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到潍坊市廉政教育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学院党委书记吴明,副院长赵军和学院教师参加活动。在讲解员的引领下,大家有序参观了序厅、正气浩然、正风肃纪、正法直度等展厅,深入学习体悟郑板桥等潍坊古代清官廉吏和王尽美等近现代英模的清廉事迹,认真观看一个个触目惊心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最后,全体参观人员在党旗下重温入党誓词,接受党性的洗礼。参观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此次现场教育活动为全体参观党员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的廉政教育课,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洗礼,进一步提高了清正廉洁的政治觉悟。(文/图:王志平 编辑:郭然 编审:王珍)
发布时间:2024-06-24本网讯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进一步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和党纪意识,6月20日下午,歌尔科技产业学院开展“庆七一·守党纪·跟党走”主题党日活动,组织教师党员观看红色主旋律电影《一生交给党》。电影《一生交给党》是根据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贺龙同志入党介绍人、湘鄂西红军的创建者之一周逸群烈士故事改编的一部红色题材电影。观影过程中,大家全神贯注,被影片中的故事情节深深感动,被革命先烈们大无畏的革命精神深深震撼。此次活动是一次铸魂强志的思想洗礼,更是一场牢记初心使命的红色教育。大家纷纷表示,今后要更加自觉传承和发扬革命传统,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把观影带来的深刻感受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强大动力,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更加昂扬的奋斗姿态投入到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中。(文/图:赵鹏俊/宋卓 编辑:王慧婷 编审:王珍)
发布时间:2024-06-23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一切侵犯群众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一切在侵犯群众权益问题上漠然置之、不闻不问的现象,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坚决追责。新时代严明群众纪律的重要意义是什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如何与时俱进充实完善相关处分条款?新时代严明群众纪律的重要意义是什么?《条例》如何与时俱进充实完善相关处分条款?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充分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克服脱离群众危险的重要保证。严明群众纪律充分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章规定,“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放在“六个必须坚持”的首位,鲜明昭示着“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共和国的坚实根基”这一颠扑不破的真理。严明群众纪律,有利于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带头走好群众路线,把心系群众、情系百姓体现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各方面,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严明群众纪律是党带领人民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中国人民的事业,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汇聚蕴藏在人民中的无穷智慧和力量。新时代严明群众纪律,有利于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满腔热忱地投入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来,确保党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使中国式现代化拥有最可靠、最深厚、最持久的力量源泉。严明群众纪律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违反群众纪律问题的实质是党员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把公共权力异化为管理者的私权,将服务群众的义务当作管理群众的特权。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必须突出问题导向,严明群众纪律,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时代发展,与时俱进加强群众纪律建设,充实完善相关处分条款。一是将维护群众利益的要求以纪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为惩处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行为提供制度依据。2015年《条例》将有关违反群众纪律的规定专设一章,设置了侵害群众利益、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漠视群众诉求、办事不公等违纪条款,群众纪律成为党的六项纪律中的一项。2018年《条例》、2023年《条例》,均对群众纪律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二是围绕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回应时代需要和人民期望。比如,2018年《条例》立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目标,规定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并规定了在扶贫脱贫事项上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行为的处分条款。脱贫攻坚战取得胜利后,党的二十大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党和国家新的战略部署。此次修订《条例》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求,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调整表述为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依然作为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形,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纪律保障。三是直面不同时期存在的突出问题,着眼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018年《条例》针对基层存在的一些党员干部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设定相应的处分条款。针对基层存在的不按政策规定解决群众问题、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条例》此次修订时在2018年《条例》规定的不作为、乱作为处分条款的基础上,针对实践中的新动向新表现,又增加了对慢作为、假作为行为的处分规定,织密了保障群众利益的纪律网。《条例》规定了哪些不作为、乱作为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怎样深入治理?《条例》主要规定了两个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一是侵害群众利益,主要表现为乱作为;二是漠视群众利益,消极地侵害群众利益,主要表现为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列举了直接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6种表现形式,包括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规拖欠群众钱款,违规收取费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以及其他行为。除了第一百二十二条,《条例》还对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利用宗族或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违纪行为作出规定。这些都是违反群众纪律,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表现。漠视群众利益,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是违反群众纪律的另一类突出表现,具体包括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例如某县财政局副局长王某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未按规定及时向乡镇分解下达上级拨付的玉米、大豆补贴资金,致使巨额补贴资金闲置超1年,其中部分资金闲置超2年,严重影响财政补贴资金使用质效和群众农业生产切身利益,是典型的不作为、慢作为的表现。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从根本上说是没有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没有忠诚践行党的宗旨,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对此类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如何准确区分吃拿卡要行为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违反廉洁纪律行为?实践中对于违反群众纪律行为怎样全面把握、精准定性? 吃拿卡要行为违反党的群众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行为违反党的廉洁纪律,两者都违反党的纪律,在违纪主体以及外在表现形式上有一定相似之处,但两者在双方合意、侵害客体、行为对象、金额大小、涉案财物处理等多个方面存在差异,应全面甄别、综合评判、精准定性。 一是从双方合意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行为的双方存在收送的合意,送礼方同样也是纪律的破坏者;而吃拿卡要行为的双方不存在收送的合意,双方主观意愿不对等,群众存在明显的被动性、非自愿性,是在被强制或者索要的前提下,将财物给予党员干部。 二是从侵害客体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单独客体,即职务廉洁性;而吃拿卡要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害了职务廉洁性,还侵害了群众利益,破坏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 三是从行为对象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行为通常仅涉及收送礼双方;而吃拿卡要涉及的群众人数相对较多,存在对象不特定性,影响面也较广。 四是从金额大小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行为对于财物金额并无明确要求;而吃拿卡要所得财物一般数额较小。 五是从涉案财物处理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行为所涉财物应当予以收缴;而在吃拿卡要行为中,群众属于受害方,吃拿卡要所涉财物应当按照规定退赔给当事人。 党员干部在做群众工作时应注意哪些方面? 群众工作是党的一项根本性、基础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改进群众工作方法,提高群众工作水平。做好群众工作,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一是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牢固树立和践行为民造福的正确政绩观。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人民需要作为思考问题、谋划政策、推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站到服务群众的最前沿,真正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办,把群众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来克服。二是带头走好群众路线,把心系群众、情系百姓体现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以群众为镜、拜群众为师,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当好民情民意的“瞭望哨”,真正把群众面临的问题发现出来,把群众的意见反映上来,把群众创造的经验总结出来。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有效解决基层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履职尽责的第一要务,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锤炼务实作风,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推动工作落实。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五是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本领,提升群众工作质效。培养把握全局、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本领,善于从全局的高度、政治的高度观察和思考问题,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处理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办事,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信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6-23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法学院党委按照学校工作部署,指导各支部将党纪学习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法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结合学生党员特点,以“三融入三结合”为抓手,在做好“六度”上下功夫,通过多样化形式引导青年党员主动参与党纪学习,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样板支部建设,拓宽工作维度。法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于2022年7月被评为省级样板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结合样板支部建设要求,制定《法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学党纪党规,强党风党性”党纪学习教育活动方案》,通过组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同志逐章逐条、逐字逐句学习《条例》,将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的日常习惯和行动自觉。注重丰富学习形式,通过专题培训、案情讨论、党纪知识测试、现场教学等,将党纪学习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提高党组织纪律性和规范性,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全环境育人,增强知识厚度。法学院党委严格落实学校全环境立德树人要求,指导学生第一党支部与教师党支部结对共建,发挥“教师+学生”作用,选拔一批优秀党员教师担任班级导师,拓展师生交流互动的渠道,充分发挥党员教师传道授业的思想引领作用和干事创业的模范榜样作用,在理论宣讲、创新创业、学科竞赛、文体活动、就业择业等领域为学生提供指导,实现教学相长。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三不腐”一体推进方针方略,围绕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充分发挥法学专业教师的专业优势,在法学课堂授课、案例教学、毕业论文指导中融入党纪学习教育,引导青年学生在专业学习中学会如何运用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学深学透党纪国法,切实增强学生纪法双施双守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法学作为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学院鼓励学生在实践中提升专业素养,学院尚德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通过普法宣传、模拟庭审、法律情景剧、辩论赛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守法用法能力。法学院团总支拍摄的“零欺凌”普法情景剧被学校推荐参加2024年山东省大学生校园艺术节合唱戏剧专项展示活动。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新媒体建设,拓展覆盖广度。发挥“WFXY法苑先锋”公众号,以及法学院官网、公众号作用,开设党纪学习专栏,每日推送党纪知识,当好党规党纪与党的创新理论的“领学者”,确保师生党员及时准确获取最新的党纪学习信息资料。通过公众号进行党纪知识小测试,增加党纪学习教育的趣味性,组织线上党纪知识竞赛,激发党员学习党纪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将党纪学习教育与学生专业特长相结合,提升学习效度。注重发挥党员学生专业特长,指导学生党员做党纪学习教育的“主讲人”,从学校纪委的“清廉潍院”公众号发布的“每周一案”推送中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演绎分析,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用法学专业知识分析案情,讲党纪、说法理。通过以案说法、以案说纪,进一步调动了学生党纪学习的主动性,也提高了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党纪学习教育更加生动和具体,让学生更加明白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自觉将党的纪律作为自身行动的根本准则,对于提升党纪学习效果,培养合格的党员和构建清廉的党内政治生态具有积极作用。将党纪学习教育与思政课建设相结合,增强理论深度。注重将思政课建设与党纪学习教育相结合,将党的创新理论、党章党规党纪融入思政教学实践,持续强化思想引领,培养德才兼备的新时代青年人才。5月11日,法学院举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设置40周年”座谈会,邀请山东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院院长、山东省高校思想教育教学研究会会长郑敬斌教授等校内外专家学者以及学院思政课师生参加座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共同讨论如何以党的创新理论为引领开创新时代思政教育新局面。将党纪学习教育与党建共建相结合,提高参与力度。学生第一党支部与山东瀛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于2023年签订党建共建协议,合作拍摄的普法宣传系列短片上线潍坊广电融媒潍坊法治频道,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注重将党纪相关知识融入情景剧内容,让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通过“身临其境”的演出过程,对党纪红线和问责底线有深切感受。情景剧的播出,也为党纪学习教育提供更多元的宣传渠道,进一步推进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党管青年工作原则,加强对青年工作的领导,关心青年成长,支持广大青年建功立业。学生党支部作为高校基层党组织,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是初心更是使命。学生党支部将继续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在学院党委指导下,以党纪国法为标尺,推动党纪教育常学常新、走深走实、入脑入心,教育广大青年党员正心、正行、正身,引导广大青年自查、自省、自纠,培育青年学生清正廉洁的政治品格,让清廉与青春同向同行,为清廉之风贡献青春力量。(文:李小杰 编辑:庄梦琦 编审:王珍)
发布时间:2024-06-23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生物与海洋学院党委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紧密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和教育教学现状,扎实推进学院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全院师生干事创业。加强组织领导 迅速启动部署学院党委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党委班子亲自抓、带头干,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并制定方案。抓紧盯实党支部学习教育,通过动员会、领读领学条例、支部书记讲纪律党课、利用“三会一课”、读书班等形式,将党纪学习教育与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任务目标结合起来,与完成学院年度任务结合起来,坚决防止“两张皮”现象。形成“一把手”亲自抓—领导班子常态抓—党支部具体抓的链条,推动《条例》刻印于心、落实于行。精心组织实施 加强思想武装学院党员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深学细悟、学用结合上带好头。教师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分别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学习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学习安排、相关要求,具体规定了学习时间、学习形式及学习内容。学院为每位党员发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读本,精心购置一批思想性、知识性、可读性强的廉洁文章、报刊及党章党规党纪书籍充实“清风书角”。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读书会、研讨交流、实践教学、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让师生党员在日常学习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引导大家读好思想之书、业务之书、素养之书,从书籍中汲取知识和力量,在学习中不断治心养性,筑牢初心使命,强化担当作为,锤炼过硬作风,涵养清廉本色,营造“善读书、讲廉洁”的良好氛围。深化品牌建设 做好融合文章学院党委将党纪学习教育与“一院一品”“一院一廉”品牌建设相融合、与学科专业特点相融合、与日常教学管理相融合,力求走出一条党建+业务的新路径。以品牌建设拓展党纪学习教育。“三色融合 四力支撑”是学院党委打造的“一院一品”升级版,也是今年基层党组织书记抓突破项目。围绕“服务力—凝聚力—影响力—品牌力”的党建品牌路径拓展及效能提升,培育“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的“新质生产力增长点”,筑牢“红色底蕴”,拓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内涵和外延。学院党委开展有组织教学和科研,帮助师生破解学业事业发展难题,增强党组织服务力和凝聚力。围绕学院现有学科专业,整合师资科研力量,向着海洋渔业“蓝色引擎”、智慧农业“绿色样板”两大板块积极拓展学科交叉融合,探索跨学院跨学科合作,组织引导青年教师向学院食品营养与健康新专业课程设置转型,形成党组织影响力,塑造学院党建品牌力,引领学院高质量发展。依托学科专业特点搞好党纪学习教育。学院党委结合学生专业特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注重从思想上引导、文化上渗透、环境上熏陶,通过创新方法、设计载体、建设阵地、丰富内涵等方式建立清风书角、清风走廊,学生清风“三笔字”等党纪学习教育文化阵地。学生党支部利用学生日常练习“三笔字”的契机,组织学生书写与党纪、廉洁相关的诗词和名言警句,书写习近平总书记使用的廉政诗句和诗词典故,定期更新书写内容,摆放在教室走廊、会议及办公区域,既装点学院党纪学习文化氛围,又起到良好教育效果。浸润教学科研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学院将党纪学习教育浸润于日常教学和应用型科研成果转化,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党员,知规矩守纪律,归根到底是为了更好地干事创业。学院党委积极走出去服务基层,赴临沂郯城县与当地特色农业进行项目对接,就鲜食葡萄种植、现代设施渔业养殖等技术深入交流探讨。6月13日,学院派出的3名农业专家围绕葡萄产业发展、水肥精准管理、花果管理进行专项培训活动,在郯城县高峰头镇开展,受到当地政府和广大种植户的一致好评。学院成立教师工作坊,助力教师职业能力发展,定期举办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教学能力提升、学术水平提高及青年博士沙龙等教师综合素质提升活动。教师党支部主要成员打造优质教学团队,支部书记张淑芝同志带领教师团队荣获2024年度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并被推荐参加国赛,是学校在该项赛事中取得的新突破。(文:于恬 编辑:庄梦琦 编审:王珍)
发布时间:2024-06-21Powered 潍坊学院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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