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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

发布时间:2024-05-08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先要弄明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各项要求。如何理解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政治纪律的核心要求是什么?讲政治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条例》怎样通过刚性约束保障全党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如何理解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政治纪律的核心要求是什么?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也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政治优势。党章第三条关于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明确规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六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牵头管总的,如果政治纪律立不起来、严不起来或者执行不到位,势必导致其他纪律全面失守,党就会陷入软弱涣散的境地。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再次明确要求,突出“两个维护”深化政治监督,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条例》的历次修订,也可以看出不断明确和完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导向。这说明,我们党在与时俱进地将全面从严治党丰富实践经验和重要理论成果转化为纪律规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首先,这是因为遵守政治纪律为遵守党的其他纪律提供了根本指引,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来看,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如果任其发展,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如果不遵守政治纪律,那么对其他纪律的遵守也会失去指引和方向,失去根本和灵魂。其次,政治纪律是政治建设的重要保障,它通过指明政治方向、树立政治标准等,保障了党的政治建设的顺利开展;通过明确禁止性、限制性规定和具体惩戒,给各级各类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出负面清单,为推进政治建设提供纪律保障。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最核心要求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两个确立”“两个维护”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在革命性锻造中形成的共同意志,是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形成的最重要政治成果,具有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持久性意义。《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此次修订《条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我们要充分认识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极端重要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与党中央同心同德,真心爱党、时刻忧党、坚定护党、全力兴党,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

讲政治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条例》怎样通过刚性约束保障全党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条例》开宗明义,将“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作为制定条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了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在总则中,突出纪律处分工作遵循的首要原则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着重强调要“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等等,这些都明确了《条例》确保全党讲政治的监督保障作用。

讲政治不能空喊口号,必须通过具体行动来体现。此次修订《条例》对党员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方面提出了更具体、刚性的要求,主要体现在第六章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的调整上。

第五十六条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在定性上从违反工作纪律调整为违反政治纪律,要求更加严格。此外,第五十六条还增加了“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的”处分情形,主要针对一些党组织和党员无视大局、只顾局部,搞“选择性落实”的问题,为全党服从中央、地方服从全局,上下一条心,劲往一处使,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提供了纪律保障。

第五十七条增写对“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处分规定,把较为抽象的政绩观问题予以具体化,将处分依据进一步明确化。同时,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从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调整为违反政治纪律的从重或加重处分情形,理顺了逻辑关系,严格了纪律要求。如某县委原书记谭某为打造所谓县城建设新亮点,脱离实际,不顾财力,在县政府建议暂缓、部分县委班子成员反对的情况下,强行决定修建历史文化墙项目,将县城主干道上使用不久的路灯换成单价较高的“橘灯”,总耗资上亿元。其行为背弃初心使命,背离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妄图捞取政治资本,本质上是违反政治纪律。

2018年《条例》已对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大政方针或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做出了明确规定。此次修订又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体现了对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项部署要求的坚决落实。通过严明纪律要求,推动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到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肩负的政治责任,更加积极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同时,也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进一步挖掘这些表象行为背后的政治危害,有助于更加精准定性量纪。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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