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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再次荣获“省级文明校园”称号

发布时间:2021-01-08

本网讯  日前,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表彰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鲁文明委〔2020〕13号)文件,潍坊学院再次荣获“省级文明校园”和“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学校已连续两年获评“省级文明校园”,连续6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学校党委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高度重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创建方案,从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六个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创建工作,校园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为推动优势特色突出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编辑:新闻中心  文:李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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