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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明单位复审通过

来源:新闻中心(院报编辑部) 发布时间:2019-01-08

本网讯  近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命名表彰2018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校经复查合格,获“2018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学现已连续四年获评省级文明单位,标志着我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2018年度,学校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构建思政育人、专业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四位一体”的育人平台,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文化活动为载体推进校园文明建设,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助力潍坊文化发展。

全校师生员工珍视来之不易的创建成果,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自觉维护和展现文明单位形象,广泛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宣传部作为牵头部门,对照省级文明单位的考核测评指标,认真研究部署,精心准备申报材料,积极探索、创新文明创建的形式和载体,扎实推进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校园文化环境,为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学校将以创建省级文明校园作为主要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创建任务,落实创建指标,更加深入地推进校园文明建设。

(编辑:新闻中心  文:刘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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