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3月2日,我校档案馆被潍坊市总工会授予“巾帼标兵岗”称号,初咏梅同志被授予“巾帼岗位标兵”称号。
“巾帼标兵岗”及“巾帼岗位标兵”的评选,旨在表扬先进,激励广大女职工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宣传展示女职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的突出贡献,动员广大女职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建功立业、创先争优。全市共有60个集体获潍坊市“巾帼标兵岗”称号,100名女同志获潍坊市“巾帼岗位标兵”称号。
(编辑:新闻中心 文:王珍)
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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