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4月21日,学校召开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调度会,副院长冯滨鲁传达2015年第一期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培训研讨会会议精神,就2014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新一轮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方案的起草作出要求。
据悉,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2015年第一期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培训研讨会于4月14日至1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从中国特色“五位一体”评估制度、审核评估的理念与内涵、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审核评估与教学改革、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应用、审核评估的组织实施六个方面,对审核评估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评估内容、评估要求等作了阐释。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规定,审核评估实行中央和省级政府分级负责。山东省审核评估学校范围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合格”及以上结论的省属高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获得“通过”结论满5年的省属高校。本轮审核评估从2014年开始,至2018年结束。2014年下半年所有本科高校完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建设工作。2015年开始,每年从符合条件的高校中随机抽取10所左右的学校进行评估。具体评估时间提前一周通知学校。审核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学校的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以及学校自选特色项目等。核心是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进行评价,重点考察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评估程序包括填报数据、学校自评、专家进校考察、形成审核评估报告、审议发布评估结论、整改提高。
会上,冯滨鲁结合评估内容,就我校2014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起草注意事项作出要求。据山东省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要求,学校自评工作依托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进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撰写依据是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和审核评估要求等。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将作为专家对学校进行审核评估的依据。
(编辑:新闻中心 作者:张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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