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第十一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活动近期落下帷幕,我校两项作品获奖。音乐学院马新涛老师的胶东大鼓《翠兰搬兵》获曲艺类二等奖,体育学院张松老师的艺术类组照《强者—山东省残疾人运动员》获摄影类二等奖。
“泰山文艺奖”是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山东省文艺界综合性大奖,是我省文学艺术成果最高奖。
(编辑:新闻中心 文:刘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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